来源:中国林学会木材工业分会 发布人:潘海丽 日期:2009-1-4
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、团体会员及二级机构:
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拟定于2009年10月12-15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“2009中国材料研讨会――能源与环境材料”。为做好年会筹备工作,充分发挥学会的人才和组织优势,促进学科发展,加强学术间的文化交流,全面搭建交流平台,吸引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进来,现面向学会会员征集年会分会场选题。
一、 申办年会分会场
(一) 分会场设置
1. 数量及规模
本届年会预计设立8-10个分会场。分会场注册代表(非学生)须在30人以上。
2. 选题范围及题目设定
本届年会分会场的选题,主要是能源和环境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热点问题。分会场的会议名称由“分会场学术选题”+“会议形式”(如研讨会、论坛、学术沙龙等)”组成。
3. 分会场组织单位
年会分会场可由团体会员单位、二级机构和理事所在单位具体承办。承办单位可根据需要,设立协办单位、支持单位等,分会争取到的经费资助,由分会自行支配,如需要财务手续上的协助,学会可给予配合和帮助。
4. 活动安排
各分会场活动时间、地点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。除组织本分会场人员参加大会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会外,各会场学术交流时间为1-2.5天,开会场所相对集中。
5. 经费补助
为支持承办单位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,鼓励各单位积极申办,学会特别设立了“分会场优秀组织奖”,对工作积极、参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分会场给与表彰,并颁发奖状,将实际参会人数缴纳注册费的5%返还给分会。
(二) 申报及审批
材料学会所属团体会员单位、二级机构、理事所在单位均可申报。请申报单位结合本行业、本专业、本学科实际,提出分会场选题,认真填写“2009中国材料研讨会分会场申请表”(附件一),于1月15日前传真至学会或将电子版发送至c-mrs@163.com 。
(三) 申报要求
1.发挥专家的主导作用。申办单位确定分会场选题时,应当充分征求本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意见。每个分会场设主席一人,最多不超过三人,并安排专人负责与学会的各项工作联系。分会场主席应全过
程参加本分会场学术交流组织工作,并且能够确保到会参加分会场学术交流。严禁分会主席只挂名不参加具体工作。
2. 每个分会的论文数量须超过30篇。
3.做好会议论文的评审工作。本次年会参会注册及会议论文收集工作均由学会负责。会议论文的发表采取如下三种方式:
a.由分会主席自行联系出版刊物,评审后安排发表。
b.分会主席推荐一些较高水平的论文出版在《中国科学》杂志。
c.学会出版论文集。会议结束后,由分会主席进行评审,对审查合格的文章将集中出版会议论文集(不包括分会自行安排出版的文章和发表在《中国科学》的文章)。
对于自行出版论文的单位,请预先联系杂志社,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学会(附件二)。
会议秘书处
联系人:陈辉
电 话:010-68710443
传 真:010-68722033
电子信箱:c-mrs@163.com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2号赛迪大厦4102室(100044)
附件:1.“2009中国材料研讨会分会场申请表”
2.论文出版调查表
中国材料研究学会
2008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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